永春农信社2022-08-10 09:44:04
招 标 公 告
福建东霖伟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受永春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的委托对永春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达中信用社营业网点装修工程,已经批准进行建设,现进行泉州市行政区域内公开招标。
一、工程概况
1.招标编号: 东霖伟达永(2016)1-123号;
2.工程规模:工程最高控制价69.1808万元;
3.招标内容及招标范围: 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设计文件的内容;
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5.资金来源: 自筹;
6.质量标准: 合格;
7.工期要求: 60日历天。
二、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
1. 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饰装修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泉州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 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临时执业建造师不超过60周岁)。
拟派项目负责人若为二级临时执业证书人员的,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已按规定在2013年12月31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二级临时注册建造师;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二级临时注册建造师,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拟派项目负责人若为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的,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1)已按规定在2014年2月28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人员;
(2)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人员,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4.拟派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资质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 投标保证金为叁万元人民币,投标申请人应于开标当天以现金形式递交给招标单位代表处。
6.投标人必须具备近两年装修过金融机构的业绩,以合同为准,复印件应附在投标文件里并加盖公章,开标时须提供原件审查。
三、本次招标工程采用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确定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合格投标人。发售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2016年7月15日-19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前以不记名方式到本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代表处(永春县五里街通贤路1号;电话:0595-23884111)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200元人民币。招标人出售招标文件实行不记名办法,购买招标文件不必提交任何证明。
四、投标人应于2016年7月25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到指定地点,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持本购买标书的收款收据,递交到招标代理处,逾期将不予接受。
五、招标活动日程安排(北京时间)及地点
内 容 |
时 间 |
地 点 |
主 持 |
获取招标文件 |
2016年7月15日-19日08时00分至17时00分止 |
代理机构 |
招标代理机构 |
提交质疑书 |
2016年7月20日17时00分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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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答疑纪要 |
2016年7月21日09时00分至 17 时00 分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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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投标文件 (投标截止期) |
2016年7月25日15时00分至15时30分止 |
永春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六楼会议室 |
|
开标 |
2016年7月25日15时30分 |
招标人:永春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地址:永春县桃城镇湖滨路301号
邮编:362600
查询电话:13905981098
联系人:颜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东霖伟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霖伟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永春县五里街镇通贤路1号
邮编:362600
查询电话:0595-23884111
E-mail: ycqcdl@126.com
传真:0595-23884111
联系人:曾先生
2016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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